關於靈魂轉世,聖經裡早有記載。主耶穌在對眾人講論施洗約翰時說:「經上記著說:『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』,所說的就是這個人。……你們若肯領受,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。」(馬太福音11:10、14)主耶穌在這裡說,施洗約翰就是要來的以利亞,以利亞靈魂投胎轉世也就是施洗約翰,這是事實。另外但以理書12章13節還提到,神的使者對但以理說:「你且去等候結局,因為你必安歇。到了末期,你必起來,享受你的福分。」意思是但以理末世還要投胎轉世來享受神賜給他的福分。
聖經中雖然沒有提到靈魂投胎轉世這個詞,但這類事有記載,這就說明輪迴轉世是真實的,只不過這個奧祕沒有用明確的話語揭示出來。末世神親自發表真理把這方面的奧祕給揭示出來了,神說:「人的生存是在靈魂輪流投胎的基礎上而有的,也就是說,每個人都是在其靈魂投胎時而有了人肉體的生命,當人的肉體降生以後,那這個生命就開始延續直到肉體的最大限度,也就是靈魂出殼的最後時刻,周而復始,人的靈魂來了又去、去了又來,就這樣地維持著整個人類的生存。肉體的生命也就是人靈魂的生命,人的靈魂來支撐著人肉體的存在,也就是說,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從人的靈魂而來的,並不是肉體原有的生命。」「來到這個世界中的人都要經歷生與死的過程,更多的人經歷了生死輪迴的過程,活著的人不久即將死去,而死了的人又即將回來,這些都是神為每一個生命體安排的生命歷程。然而,這些歷程與輪迴正是神要讓人看到的一個事實:神賜給人的生命是源源不斷的,是不受肉體、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的,這就是神所賜給人生命的奧祕,也是生命本是來源於神的證據。」從中我們看到,人類的發展是因著靈魂輪迴轉世而存在的,每個人能活在這個世界上,都是因著其靈魂支撐著肉體而有的生命。其實,人的肉體就是一個軀殼,並沒有生命,當神安排一個靈魂投胎轉世時便產生了這個人的一生,包括他出生的家庭,他一生的命運及壽數,都是神命定好的,當神命定他的壽數滿了,靈魂便離開了,隨之這個人的肉體也就死了。人的肉體死後仍歸為一把塵土,而靈魂則進入靈界,在神的主宰安排之下,在合適的時候再一次投胎來到世上。就這樣來了又去,去了又來,一直維持著整個人類的生存,這就是神為人安排的生命歷程,是神主宰萬物的體現與證實。
人死後靈魂就去了靈界,那什麼是靈界呢?神說:「靈界是有別於物質世界的一個重要的地方。靈界的存在與人類的這個物質世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,它在神所主宰的萬物中擔任著人類生死輪迴的重要角色,這就是它的作用,這就是它存在的一個重要性。因著它是人的五官所不能感知的一個地方,所以沒有人能準確地判斷它的存在與否。靈界的各種動態與人類的生存息息相關,而人類的生活秩序也因此而受到靈界極大的影響,這有沒有涉及到神的主宰呀?這就涉及到了。我這樣一說,你們就明白我為什麼要講這個話題了,因為它涉及到神的主宰、神的管理。在這樣一個人看不到的世界,它的各項天條、法令、行政制度是遠遠高於物質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與制度的,是任何一個生活在這個世界的生靈所不敢僭越與觸犯的。這涉不涉及神的主宰、神的管理?這里有明確的行政、明確的天條規定、明確的法令,在各個階層與領域做事的差役在他們各自的崗位上都恪守本分、循規蹈矩,因為他們知道觸犯了天條的後果是什麼,他們也清楚地知道神是如何賞善罰惡、神是如何管理萬物、神是如何主宰萬物的,他們更清楚地看到神是如何實施他的天條與法令的。這些是不是都有別於人類所居住的這個物質世界呢?大不相同了,這是一個與物質世界完全不相同的世界。既然有天條,有法令,就涉及到神的主宰、神的管理,更涉及到神的性情、神的所有所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