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到聖經中保羅說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……」(提摩太後書4:7-8)就根據這話一直為主撇棄花費、勞苦作工,還經歷了不少逼迫患難,坐監幾年都沒有否認主的名、沒有背叛主,就認為我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了,主來時肯定就能被提進天國。
最近誠心姊妹從外地傳福音回來,她給我交通了到底什麼是遵行神的旨意,我才認識到之前的領受是自己的觀念想像,根本沒有主的話作根據。誠心姊妹說:「許多人都認為,凡能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,外表再有些好行為,就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了,人的觀念想像到底是否合乎神的心意?我們看看主耶穌是怎麼說的,主說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(馬太福音7:21-23)
那到底什麼是遵行神旨意呢?主耶穌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馬太福音22:37-39)可見,遵行神旨意是指人能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神,無論為神作多少工、受多少苦,沒有個人的野心、慾望、摻雜,存心都是為了順服神、滿足神,是為通行神的旨意甘願花費所有,不求報酬,即使臨到試煉、患難,對神也沒有埋怨,沒有背叛,還能順服神的擺佈安排,就像亞伯拉罕、約伯、彼得一樣,臨到神的試煉時,能絕對順服神,沒有任何怨言,能為神作美好響亮的見證,這才是遵行神的旨意。」
聽了誠心姊妹的交通我才認識到,原來遵行神旨意是指實行神的話、遵守神的誡命,無論神怎麼說話作工,都能順服實行,能接受神的託付,能見證神,不再悖逆抵擋神說的。回想自己信主多年,雖然能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,但都是為了得福、得賞賜,根本不是為了實行神的話,也不是為了愛神、滿足神,原來這些並不是在遵行神的旨意,要想達到遵行神的旨意,還得根據主的話實行才對。